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具体规定,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根据《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上文中我们已经给出了介绍。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续签。但要是因为单位原因而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劳动者可以主张补偿。而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没有及时续签的,则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具体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具体指的是什么 劳动报酬(Labor remuneration)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在建筑楼群内做好绿化是现今建筑规划的必备要素,随着市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对于绿化工程的质量也会较严格。绿化工程质量有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于绿化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划分等级的内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究竟是什...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1.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对建设工程因质量存在缺陷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表明,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建设...


·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工作,其中就包括不少国际派遣工。工人被派往海外的,要和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国际劳动合同。如果今后发生争议和矛盾,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书面凭证。那么,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其实装修工程有些情况下和安装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电气等这些安装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如果不经过专业的检测的话,在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就会存在非常多的安全隐患和质量上的问题。目前我国针对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有着详细的安装规定和质量检测上...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


·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怎么支付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有些企业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如果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单位虽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支...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事例并不少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可能会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该纠纷中各方实际应承担的责任。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