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及其它一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就解除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自入职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标准工资差额与加班工资差额及与之相关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补偿(如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休假工资、住房公积金补偿及一切其它甲方因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当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甲方在 前支付完毕。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乙方确认: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已经依照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了全部的标准工资、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休假工资履行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及住房公积金方面应尽的义务、承担了一切其它因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用人单位方的义务。
  
  乙方承诺:不得再就双方因建立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以投诉、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向任何部门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承诺收取上述款项之后,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向任何人透漏本协议的内容及甲方支付的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乙方特别承诺,不得私自带走在用人单位履行职务中所接触的工资发放有关记录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相关情况。乙方如有违反,按本协议2.3条向甲方承担返还责任。
  
  对于未依法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补偿的补偿、补办问题,相关补偿金、补办费用已含在第一条的费用内,如今后乙方提出补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请求,则全部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款应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位及个人应承担部分)。
  
  3、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自 年 月 日解除。
  
  4、如如何乙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学派、制度模式、理念观点与争论,尤其是其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立法、政策和经验,总结了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一般规律,并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探索了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制度和调整模式选择。
  
  中国劳动关系问题正在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敏感社会问题。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将渐呈国际化、市场化、单极化、易激化、社会化走势,而我们对处理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理论指导。本书的特点和创新,在于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理论、制度、模式、理念、实务及最新动态,为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立法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务实的操作性方案。
  
  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为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综合的视角和更为深刻的理解。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各国劳动关系的制度、政策比较。对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预防和应对劳动关系问题最尖锐时期的情况,具有广泛的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
  
  在我国,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正在成为越来越备受重视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且不可回避。我国正在进入国际市场,并得到经济的飞速发展,因此需要劳动力的发展跟上中国经济增长的步伐。以上就是本文给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
      一,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1,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刑法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本案中被告人的身份是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不是南京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具备职务...


·老婆不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老婆不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本可能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根据各个省与直辖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每个省的都不一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中对合同条款规定得很清楚。我们整理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这里的工资具体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等。不过支付工资的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那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大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后续的处理改进以及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等。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划分标准?下面我...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否则也是不能轻易断定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毕竟一旦认定无效,那么产生的法律后果影响也是比较大。而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中也规定了相应的情形。究竟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做事,右手受伤对本人的生活影响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得根据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鉴定原则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公司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一、公司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吗?看是否给加班费,给就合法,不给就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而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