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工程合同和工程档案非常重要,工程合同明确了企业的建筑项目、建设资金等内容,而工程档案则是企业关于工程建设的记录。作为建筑企业,有必要建立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随着我们介绍看看该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应标文件、技术方案、合同文本(含工程总包及工程分包合同)、深化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竣工资料(清单见附表1)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工程行政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工程行政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工程合同及档案,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个工程项目部的合同及档案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应分别建立建全档案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合同管理组及财务部存档。
  
  2、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将全套合同资料档案(交接清单参见附表2)向合同管理组移交。
  
  3、合同项目终止后各项目部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册,经公司领导审阅后,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合同管理人员移交。
  
  4、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管理组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项目部和个人可在档案管理人员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成立。
  
  综上所述,企业为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用制度的手段来规范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的移交、保管人员的责任,提高其维权意识和大局意识。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 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2023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误工损失...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范文应该怎么写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被检察院带走,是否停发工资,要作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被检察院带走时,其人已经被国家机关做出开除决定,其工资肯定要停发的。如果公务员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立案,并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


·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伤之后评定的时候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等级进行的,这是为了能够让赔偿标准能够按照相应的等级合理地对受伤劳动者给予补偿,实际上很多的伤情都是伴随劳动者退休甚至是终身的。那么,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呢?一、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一、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员工受伤,那么可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就算没有伤残等级,员工也是可以享受基本的工伤待遇的。 工伤员工是不需要支付治疗费用的,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板卷款跑路了,而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单位确实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但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导致的拖欠工资,此时肯定要做出处理的。那到底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 在用...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