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说买房贷款年限越久越好,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说买房贷款年限越久越好,是什么意思?
  
  准备买房的朋友都会听一些有买房经验的前辈们说,房贷欠得越多、越久就赚得越多。那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来看看这些前辈们的买房贷款思路。
  
  他们认为,合理的负债,是一种资金在机会成本上的“套利”,你从低成本的地方拿到钱,放到收益相对更高的地方。
  
  依据此,你问房贷应该贷20年还是30年,他们告诉你当然是30年;你问首付应该付5成还是3成,他们告诉你付3成,越少越好;你问为了不要欠债的心理负担,提前还款好不好,他们告诉你这个选择从财务上看并不太好。
  
  这样说并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这个“套利”,首先取决于你对于房价上涨的判断。因为如果房价的涨幅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那么贷款买房就是赚钱的,贷款的性放大了这种效应。但如果房价的涨幅低于贷款的利率,也会放大亏钱的效应,所以说这需要依赖对未来房价走势的判断。
  
  二、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如何的呢?
  
  购房指南我们从身边的买房人的情况看,真正选择能贷多久贷多久的,并不是大多数。那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从目前接触到的购房人来看,那些选择1-10年还款的购房者,很多都是高收入人群,他们可能目前没有较高的经济压力,但又不愿意白白支付银行过多的利息,要知道贷款时间越长,所对应要支付的利息也就越高。
  
  而选择尽量30年还款的购房者,有一部分是具有眼光,看好未来经济水平和工资水平上涨的购房者。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属于绝对的刚需,必须要买房,但是手里的钱确实不够,每月的工资也不算高的人群。
  
  对他们来说,贷的时间越久,给银行的利息越多,对于他们而言,真的如一些段子手说的,得像蜗牛一样一辈子背着房子过了。
  
  三、买房子按揭多少年合适
  
  说了这么多,我们其实是想告诉您,买房贷款年限并不是说越长越好,您需要分情况考虑这个问题。比如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买房,未来的收入变化,是否有其他的渠道等。我们可以分三种情况来看。
  
  情况一:刚需自住型
  
  购房自住,并且长期都不打算卖掉房产或更换新房的,属于消费,贷款时间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越短越好。我们一般建议自住房屋的还贷期限,购房者选择15-20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比较合理,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情况二:兼顾的刚需
  
  购房自住兼顾,很可能中长期会更换新房或者卖掉,属于长期,期限越长越好。
  
  这种情况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有其他的渠道,能取得高于买房贷款利率的,贷款期限当然是越长越好;但是你只是普通的上班族,也没有太多的理财渠道,仅仅是希望将买房作为一种,为了省利息,建议贷款期限尽量短。
  
  情况三:性购房人
  
  购房,但打算短期持有,抱有的目的。这个时候要看你认为你能从中取得多少收益,如果觉得房产将延续大牛市,房价继续飙升,能取得很高的收益,那么贷款年限越长越好;如果认为房产时代已经结束,未来增长步入低速,比如8%左右或者更低,那么贷款年限越短越好。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清楚买房子按揭多少年合适了吧。虽然银行在这方面也有规定,但在规定的年限范围内,购房者也是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作出选择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大多数的人选择的贷款年限都是在15-20年之间,毕竟贷款的时间越长,意味着此时的利息也就会越多。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限能够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


·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公民购买二手房,要是发现自己资金不够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申请贷款也是要符合条件的才能得到批准。而这时也容易产生一些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讲应该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比如,一房二卖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陷阱。那么,若是买房遭遇了一房二卖,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二卖纠纷如何解决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在一...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一、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看自己是否有资格购买。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签订的...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一般我们听说小产权房,我们第一反应就是其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相当于我们买下小产权房,都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只是说有使用权而已。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小产权房是随时都会被收回。我们今天要说的是“小产权房分期付款可行吗?”的相...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一、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


·婚后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建设快速发展,在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相关法律对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做出太多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拆迁房归属问题比较难以界定。那么,婚后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您应该怎么区分这一问题?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婚后拆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