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的一个证明资料,关于集体土地使用证其实是跟城市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性质,我们要证明一个东西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话就得向别人出示证据,而农村土地使用证就是这一作用,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规定,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些吧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另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1、土地证工本费20元2、土地登记费30元。综上所述,以上是关于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的关于使用年限以及过户等问题,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会有一个保质期,而在这个问题当中,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就是保质期问题,所以,一旦过期是需要我们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的。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广东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提到了租售同权,这项政策对于在广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比较大。那么,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


·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现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减低成本,在土地的使用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而不是购买方式。因此,为了使承租方和土地出租方之间达成一定的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会采取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该合同签订后也会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


·土地使用证没有年限有哪些情况?
       当今社会,国家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保障土地的利用价值,通过给土地使用者发放土地使用证来界定有效使用年限。而不同的使用方式也会影响到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有的土地使用证是几十年而有的土地使用证没有年限设置。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 2、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日益发展,虽然比前几年要下降了很多百分比,但是仍然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么在买房子办理过户的时候,也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且还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吗,下面我们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土地使用证...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的职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会对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征收的事务一般都是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办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解决政府行政资源,更快的实现征收土地的目标。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征收的任务,会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


·以“协议”的形式征收红线范围外的农村房屋与土地合法吗?
      一、以“协议”的形式征收红线范围外的农村房屋与土地合法吗?  征地红线是指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指标等要素确定地方人民政府用需征收土地的范围与界址。因此红线以外的土地是禁止征收的。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已经明确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列入行...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洪桥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光塔街道、人民街道、东湖街道、农林街道、大东街道、大塘街道、珠光街道、白云街道、建设街道、华乐街道、梅花村街道、黄花岗街道、矿泉街道、登峰街道。 补偿标准:耕...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有时候,一些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为计划有变,并不会马上使用。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其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双方除了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外,通常还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公证,那么,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证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