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如何争夺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案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等。
  二、哪些证据有利于争夺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那么,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毕竟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就是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更有利,一切以孩子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争夺的过程中,就需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者对方不利的证据,这样才具有一定的优势。
  
  
  


·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


·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一、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申请赔偿需要到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法院进行判决;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就要提交一些材料。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男方怀疑女方有外遇但没证据男方要起诉离婚能打赢吗?
      男方怀疑女方有外遇但没证据男方要起诉离婚能打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离婚协议书是要自己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等。而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究竟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1.男方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用个人工资偿还的贷款,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甲男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3.第二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