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究其根本,一则是患者及家属医学知识的欠缺和伤心激动下的不理智,二来就是确实存在义务人员的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让人痛心的,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伤心难过,该面对终究是逃不过的,我们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那我们自身的权益就应该好好维护!律师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医疗事故中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在处理医疗事故中应适用哪种法律规范。
  
  医患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依此追究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当然是合同责任。但是医疗事故却同时符合两种法律规范,即依医疗合同规定,医院或医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因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注意不因其过错发生医疗事故。而依侵权行为法规定,应负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因过错发生事故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即在此出现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责任竞合,有些情况下不管权利人行使何种请求权,所获赔偿差别不太,但另些情况下,权利人行使何种请求权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涉及能否获得赔偿或获得多少赔偿。在举证责任方面,一般而言,侵权行为应由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除外,而合同责任,原告只须证明被告违约并造成损害即可,无须证明被告是故意或过失违约,被告只要不能证明存在免责事由,即应承担责任。在赔偿范围方面,合同责任主要赔偿直接损失,并且合同当事人可约定赔偿性违约金,而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涉及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且当事人不能约定限额,依法律的一般规定赔偿。
  
  由此,就赔偿范围而言,权利人主张侵权责任较为有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出发,医疗事故处理即适用了侵权法的法律规范。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归责即将损害后果归于制造此种损害的原因者承担,不确定归责于谁,就无所谓如何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就是将损害归于侵权者的根本规则,归责的形式或手段是赔偿。它与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后者为赔偿的规则,前者为归责的规则,后者受前者制约,是归责原则的具体落实规则。
  
  就现代侵权损害而言,因具有不同的类型,归责原则就不可能划一,不可能存在普通适用的原则,在归纳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时,应从侵权损害的不同类型出发,现今的侵权损害无非四类:
  
  1、加害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所致,
  
  2、现代企业、动物、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企业、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负的危险责任等特殊侵权行为,
  
  3、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应依社会公平观念分担责任。
  
  4、侵权损害决定了归责原因有过错、违背了行使权利不得侵害他人利益的义务、公平观念,与此相应的归责原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这是一个完整的归责原则体系,可使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无一遗漏地得以解决。
  
  三、过错责任原则。
  
  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决定赔偿时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归责根据,其行为人是指责任人自身,而非指责任人所控制的行为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更不包括第三人的过错,其前提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是过错原则。
  
  四、医疗行为侵权赔偿诉讼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倒置。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就涉及到举证责任。过错责任的举证方式有两种:
  
  谁主张谁举证,即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即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举证责任的倒置。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如果要病员及家属举证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一般的病员是不可能了解高深的医学知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再加上医院控制着病历等原始资料,使得不懂医学知识的患者及家属的举证困难重重,故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将会使病员、患者的利益因难以举证而得不到维护。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医疗事故争议诉讼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单位和责任医护人员举证证明自己在诊疗护理过程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小心谨慎,高度负责,不存在过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是本行业的专家,懂得按常规护理和诊疗,有能力从医学上举证证明自己是否存在诊疗护理过错,从而达到保护自己利益的目的。因此,实行过错推定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实际上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形下,对特定的待证事实,不按民事证明责任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将一般情况下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将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医疗机构负全部举证责任,而只是部分举证倒置,医疗机构只是在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这两个要件上承担举证责任,患者也不是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医患双方需举证或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及损害的程度等,可向当地司法鉴定机关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的归责纠纷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一环,处理好这一事项的关键就是要普及医疗事故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让每一名公众都清楚才能方便医患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加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从而从根源上缓解医患矛盾。当然了,医疗的纠纷牵涉太广,目前的知识普及还没有做到高的覆盖,遇事还是可咨询邵阳律师。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


·打架法医鉴定二级轻伤怎么处罚赔偿?
      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来往过程当中总会产生大大小小的磨擦,这些火花有的会激发一些吵嘴之争,有的则会激发打斗斗殴变乱,有打斗的就一定有人受伤,那末把人打伤司法鉴定二级重伤以后,会有甚么后果呢?打架法医鉴定二级轻伤怎么处罚赔偿?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打架法医鉴定二级轻伤怎么处罚 如果...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一般是携带治疗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局窗口进行办理领取。《医疗期规定》第3条和第4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原则是怎样的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医院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但是也有许多人不了解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容易发生许多导致双方都不受利的情况,没有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如何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下面我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三亚医疗纠纷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