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总经理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总经理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里面的员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员工是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过程对一个公司来说关系到公司日后的发展当然,公司里面的负责人,比如说总经理具有指导的作用,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法总经理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公司法总经理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第五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经理及其职权的规定。
  
  经理,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是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业务执行机构。在现代公司中,股东会负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策,同时还要承担股东会权限之外的经营决策。董事会为了履行自己的上述职能,就需要有一批专门的经营管理人员来帮助自己,特别是在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业务繁重,仅靠董事会无法负担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就更需要专门的机构来辅助董事会进行业务执行和经营管理工作。
  
  此次修订公司法,改变了修订前公司法将经理作为公司法定必设机构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也可以不设立经理,由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具体情况而定。
  
  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是董事会的业务执行机构,因此,本条规定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此外,法律中“经理”的含义同实践中“经理”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法律中的经理是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的管理人员,实践中一般称为总经理;实践中的负责公司某一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所谓经理或部门经理,一般是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中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法所讲的“经理”,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经理职权。
  
  本条对经理的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组织经营权。经理是公司日常业务的执行机构,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还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以及董事会的其他决议。第二,公司内部规章的拟订、制定权,包括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拟订权和公司的其他具体规章的制定权。第三,人事任免权。经理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人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同时,经理可以直接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第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属于公司的雇员,公司章程有权对经理的职权做出不同于法律的规定。因此,本条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有的国家公司法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保证公司的核心财产的安全,对公司经理处分公司不动产的权利进行限制。如德国《商法典》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动产的转让与抵押,只有当经理人被专门授予这方面的权限时,他才有权处理该事务。也只有在经理被特别授权时,他才有权出让不动产或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本法虽然没有做出类似限制,但如果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执行。当然,公司章程如果将经理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赋予经理,也是本法所允许的。
  
  二、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兼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作为组织法,具体包括公司设立、变更和清算,公司的章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活动法又称为行为法,它要对公司组织机构的管理活动和公司的某些活动作出规范。
  
  (2)公司法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公司法调整公司组织活动,就必须对参与公司活动的各种主体作出规定,规定这些主体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同时,公司法还要规定程序内容,即规定保障权利实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
  
  (3)公司法兼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公司法中的规定既有强制性的,也有任意性的。公司法是私法,因此体现了其任意性。但是公司法也体现了国家干预的原则,所以具有强制性。
  
  (4)公司法兼有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公司法是国内法,这不用多说。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公司日益参与国际竞争,而且外国公司也越来越多地涌入我国,所以公司法必然地要对涉外的内容进行规定,所以公司法也具有涉外法属性。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公司里面的总经理,主要是负责公司的一些具体的经营事项。其次,也可以召开公司的相关会议。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还给您介绍了一下公司法的相关性质。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随着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您对公司注册资本又重新关注了起来。那么在发起人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了之后,是否还可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呢?为您解答。公司注册资本在经过公司发起人认缴之后,仍是可以增加的,具体流程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企业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一、企业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企业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一、企业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企业分公司签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一、 保密内容 乙方需要保密核心保密内容:财务信息、现金信息、合作财务信息、财务预算。 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


·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根据公司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公司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所以公司法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各个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股东和法人的地位概念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出了问题主要是由谁来负责呢?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具体是由什么标准划分。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有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吧。 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首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吗
      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吗?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隐名股东资格受保护的法定条件: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为了减轻自己在意外事故发生时的负担,很多人都会会购买各类保险,不同的保险的风险不同,投保人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由于市场上的保险公司的类型是计较多的,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经纪公司应运而生。你是否知道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


·股东分红个税退手续费吗?
      股东分红个税退手续费吗分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返还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一般是指履行代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为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该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当地财税机关申请返还个税入库金额的一定比例(2%)计算的手续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