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把握好自己的伤情恢复状况,在适当的时间内提交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然后后面的流程不需要自己过多的担心,只要自己和家属留心接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通知书,工伤伤残鉴定的整个过程自己一定要积极一点,和最后的结果相比,中间的过程再怎么辛苦也是值得的。
  
  
  


·在我国劳动合同离职赔偿违约金有效么?
      在我国劳动合同离职赔偿违约金有效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金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金企业倒闭员工赔偿金发放不及时,常常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企业倒闭员工赔偿金应该如何发放,如何处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天,将为所有的倒闭企业员工解决你们的疑惑,为您详细解答“企业倒闭员工赔偿金”的相关问题,让您的追薪之路有法可依。 一、破产企业员工赔偿金 破产企业...


·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每个省份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申请认定之后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法条然后自己进行大概的估算,如果是一线城市,拿到的可能会高一些,这些是跟城市发展水平有关系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吧。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 (工伤保险...


·劳动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的
      劳动补偿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果要缴纳的话,那劳动补偿金个税又是怎么算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补偿金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1、企业需用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


·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一、私人包工头欠钱怎么办? 私人包工头欠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已经在向小康社会逐步迈进,也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我们现实生活中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楼y房,而在工程队额是一个很好的发展,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制定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


·离婚的夫妻工债务怎么执行
      离婚的夫妻工债务怎么执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众所周知,在我们的实际工作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在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以后,遇到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准备以下资料以做参考。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