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员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获得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鉴定的时间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对于一些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保的员工来说,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最关心的莫过于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这个问题。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无论是否购买了社保,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如果未购买保险的,将会由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伤进行赔偿。
  
  
  


·克扣工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克扣工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克扣工资的纠纷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相反用人单位则需要自证自己并没有作出克扣的行为才能让法院相信并支持自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


·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吗?
      一、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吗? 劳动合同违约提前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七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单位的,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期满离职,这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09年解除劳动合同七级伤残怎办 工伤七级伤残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本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本人具有《劳动...


·工伤鉴定二次申请如何申请?
      在职工作业中发生工伤,职工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但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对结果有异议,法律针对这样的情况,规定可以进行工伤二次鉴定。那么对于申请第二次鉴定的职工来说,工伤鉴定二次申请是如何申请的,具体有什么流程呢? 一、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 申请劳动能...


·一、没有离职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没有离职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开具书面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未开具,用人单位无法出具相关的签收记录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日常生活中,很多老百姓的大额消费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的,如购房、购车等。相对于其它贷款而言,银行贷款成本较低,并且还款方式灵活。工商银行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国有银行之一,不少人都通过工行申请贷款。对于借款人而言,贷款利率是关注的焦点,毕竟这直接影响这笔资金...


·工伤鉴定期间生活津贴怎么发放
      一、工伤鉴定期间生活津贴怎么发放?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未能上班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该生活津贴应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日起计算至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生活津贴。1、法律依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法律规定的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岁
      童工不同于未成年工,我国法律是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的,但是却不允许单位招录童工。那么您知道我国对童工的年龄标准规定的是多少岁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岁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开除醉驾员工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开除醉驾员工 (一)职工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职工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