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婚姻作为大多数人爱情的结晶往往都是美好的,而一旦两个人感情破裂,无法再生活下去了就选择了离婚。从新开始另一段新的生活。但离婚诉讼案件中也有许多时效的要求,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离婚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方便您在日后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解决相关问题。
  离婚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分娩期间是不得起诉离婚的,充分考虑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而被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而成立的婚姻,应在被胁迫人或限定自由人获得自由权利后一年内有效。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


·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时虽然对子女抚养费数额做出了约定,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从而需要增肌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一般有几种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在我们国家关于无效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在结婚以后,没有治愈的,则属于无效的婚姻。如果结婚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结婚以后已...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规定内容
      目前,离婚就像成为了家常便饭一样,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需要解决的时候,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也正因为如此,离婚率已经越来越高。但是,当夫妻在选择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的一件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有人愿意养孩子,有人不愿意养孩子,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的时候大多情况都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而此时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立案管辖的规定进行处理,除了要求起诉人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同时还会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离婚的人群在增加,但是离婚的难度也在增大,离婚少不了的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两个部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了还是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的,但是实际中也会遇到一方没有收入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也成了问题,需要从实际...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1、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一...


·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来说,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了断绝与另一方的关系,会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


·一、遗腹子抚养费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一、遗腹子抚养费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上文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因为现在的夫妻对于婚姻观有很大的变化,如果双方感情不和的话就会有离婚的风波,要是问题严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现象的发生。离婚还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国家对于现在男女离婚财产分割有了具体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