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咋样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咋样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就可以得知离婚咋样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无法调和的时候,双方又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通过提交离婚诉讼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不仅保障了自身权利,同时也是维护自身利益。有关离婚咋样起诉离婚这一问题,就为您简单介绍到这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共同财产都是很重要的,但此时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可能涉及到的分割方式不太一样。那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呢?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讲,这都是很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有责任抚养孩子。如果父母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些子女在成年之后会将未支付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起诉至法院,追讨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在法律上,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我...


·国家公诉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一般人不了解的名词,比如国家公诉,也许有人会问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什么类案件才能成为国家公诉类案件等三个方面助您了解国家公诉。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 国家公...


·一、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条件?
      一、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纠纷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确定婚姻关系,那中国公民如何解决涉外婚姻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您列举了一些处理涉外结婚纠纷的方法以及法院的管辖,供各位读者参考。 一、如何处理国外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才可行?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才可行?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坐牢的,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可行性很小双方通常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由于一方不在住所地,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在进行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