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面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真的帮助到您解决实际中离婚之后的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的分配问题。在这里我们也给您一个建议,为了防止在离婚之后出现的各种财产分配的纠纷,希望您可以在结婚之前就商量好各个问题以及拟定一份财产分配计划书。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


·婚前财产法院能冻结吗 ?
      婚前财产法院能冻结吗 ?一、婚前财产法院能冻结吗 涉及财产的民事纠纷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始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因为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如果打官司对方有权对你的诉讼范围内财产进行保全,...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您比较疑惑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写,下面让我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个模板。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家庭纠纷会按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理;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zhi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治安处罚。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因为要加强对怀孕期间女性的保护,因此我国规定了,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则例外。另外,要是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之后打算离婚的话,那也是允许的。不过此时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


·小孩抚养费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 在咱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很多的矛盾和纠纷,如果矛盾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人民法院判决。但也有时候为们可能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申请,但是经有关部门调解私下解决了矛盾,那么就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小孩抚养费...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侵权赔偿金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两者的关系是侵权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侵权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在离婚时,即使是协议离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议离婚要想成功,双方必须都有离婚的意愿,而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才能有效。 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


·离婚案件法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离婚案件法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可以,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亲子鉴定不是确认亲子关系的唯一途径,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故,离婚诉讼中,亲子鉴定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一方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如果另一方拒绝,法院可能会不准许。《最高人民...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夫妻会因“感情破裂”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在离婚协议时包括很多内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离婚时受到伤害最大其实孩子,如何让孩子的伤害最小化最关键的就是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说一下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