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寻衅滋事最轻拘留几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寻衅滋事最轻拘留几天?
  
  一、寻衅滋事最高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寻衅滋事最轻拘留几天,拘留的情形通常都是因为情节还不够恶劣,所以只是处管制或者拘留,如果说情节特别的严重,又造成人员伤亡的,那就要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并且最高量刑可以达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什么?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法律尤其是刑法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酒驾是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


·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都能够称之为赃物,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偷盗、诈骗所得,只要公安机关破案以后都会一律将这些赃物没收的,并且对于部分流失在外的赃物也会及时的进行追缴。可是往往受害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一个月怎么算
      一、刑事案件补充侦查一个月怎么算? 1、补充侦查的一个月期限是指从检察院退回之日起一个月,比如1月1日退回,2月1日到期。2月1日退回,3月1日到期,不计一个月有28日、30日还是31日,也不是工作日,就是当月当日到下月该日。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当初法官判的刑期少一些。不过此时有期徒刑怎么减刑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早已作出了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
      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还是男性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及男性的行为亦视作为犯罪。那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 ?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根据我国...


·传销罪能减刑吗
      能减刑,如果有法定减刑条件时可以进行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缓刑期间能做飞机吗?
      缓刑人员的日常举动是受法律限制的,由于其自身原因必须受到一些行为牵制,而此时如果因为某些事情或者自己的想法想要乘坐飞机去外地的情况是否会被阻止就不得而知了,那么我国缓刑期间能做飞机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缓刑期间可以乘坐飞机旅行吗?缓刑期间缓刑人员离开所住的市县应当报经考...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有所差别,那么如果犯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呢?都有哪些适用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的处理 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