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全身瘢痕面积≥40%;
  
  1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14)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9)一侧踝以下缺失; 20)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 cm 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24)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32)双耳听力损失≥71 db;
  
  3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
  
  35)一侧上领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 cm2(注:2为平方);
  
  36)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同上),伴发涎瘘;
  
  37)舌缺损>1/3,但<1/2;
  
  38)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39)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40)一侧完全性面瘫;
  
  41)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42)肺叶切除并支气管成形术后;
  
  43)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
  
  44)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5)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46)胃切除2/3;
  
  47)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8)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
  
  49)肝切除1/3;
  
  50)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伤;
  
  51)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2)胰切除1/2;
  
  53)青年脾切除;
  
  54)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55)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56)肾损伤性高血压;
  
  57)膀胱部分切除合并轻度排尿障碍;
  
  58)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9)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60)身体部分缺损;
  
  61)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2)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63)尘肺i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4)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5)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66)白血病完全缓解;
  
  67)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68)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减退;
  
  6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70)放射性损伤致甲状腺功能低下;
  
  71)减压性骨坏死ⅲ期;
  
  72)中度手臂振动病;
  
  73)工业性氟病ⅲ期。
  
  二、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 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首先,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的是工伤等级六级是怎么鉴定出来的,它是需要根据自己的日后行动能力以及具体伤情来判断的。其次就是六级的伤残标准一次性补伤残补助金是14个月。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以及实际减少收入的情况,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 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 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 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市××区劳...


·加班工资如何算才是合法的?
      加班工资如何算才是合法的? 加班工资如何算才是合法的?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一般地,通过公司面试,顺利入职的要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获得劳动力,跟员工约定一定工作期限,并收取一定的押金。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能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可以先确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的情况。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


·杭州工伤鉴定流程
      杭州工伤鉴定流程 【承办机构】: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 【办结时限】:60日内,必要时延长30日 二、工伤鉴定条件: 1、已经过工伤认定; 2、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因工伤造成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三、工伤鉴定资料: 1、杭州...


·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很多人选择去大城市找工作。但是随之而来就是一些劳动纠纷的案件。我国的各个城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的案件和纠纷,相继推出了有关的法律条例。那么我国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是怎么样的呢? 一、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2007年8月20日,A到内蒙...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会员职工签订一份入职协议,入职协议里面会对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约定。有些员工以为入职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觉得签订了入职协议就有了保障,其实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看看我们是怎么介绍...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脚手架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是必须用到的,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特别注意保证质量,脚手架工程是否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脚 手架工程在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欢迎阅读以下文章内容...


·一、劳动者应该如何确定具有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应该如何确定具有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各地的工程质量。几乎是每个地方的政府都会制定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这样可以有效的监督工程的完成。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吉林市城...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但是不是专业的人士对于验收的标准都不太清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