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全身瘢痕面积≥40%;
  
  1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14)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9)一侧踝以下缺失; 20)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 cm 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24)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32)双耳听力损失≥71 db;
  
  3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
  
  35)一侧上领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 cm2(注:2为平方);
  
  36)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同上),伴发涎瘘;
  
  37)舌缺损>1/3,但<1/2;
  
  38)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39)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40)一侧完全性面瘫;
  
  41)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42)肺叶切除并支气管成形术后;
  
  43)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
  
  44)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5)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46)胃切除2/3;
  
  47)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8)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
  
  49)肝切除1/3;
  
  50)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伤;
  
  51)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2)胰切除1/2;
  
  53)青年脾切除;
  
  54)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55)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56)肾损伤性高血压;
  
  57)膀胱部分切除合并轻度排尿障碍;
  
  58)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9)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60)身体部分缺损;
  
  61)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2)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63)尘肺i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4)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5)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66)白血病完全缓解;
  
  67)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68)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减退;
  
  6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70)放射性损伤致甲状腺功能低下;
  
  71)减压性骨坏死ⅲ期;
  
  72)中度手臂振动病;
  
  73)工业性氟病ⅲ期。
  
  二、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 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首先,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的是工伤等级六级是怎么鉴定出来的,它是需要根据自己的日后行动能力以及具体伤情来判断的。其次就是六级的伤残标准一次性补伤残补助金是14个月。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工伤认定办法20天内有效吗?
      意外事故无处不在,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绝对不希望事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还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在企业工作时发生伤亡则是工伤,企业单位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一些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办法20天内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工伤认...


·不属于工伤情形具体有几种
      不属于工伤情形具体有几种?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中可以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这四个内容。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伤致死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致死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


·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着合同到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也要及时的将备案解除,否则会影响到职工今后应聘新单位。有时候,因为企业疏忽,未能将备案解除。那么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分析。 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有哪些条件1、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许多用人单位在保证工作完成、降低劳动成本的前提下,有了更多选择,特别是前些年出现的劳务派遣模式,让许多聘用了短期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找到了新途径,不仅可以避免大批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增添更大责任和负担,而且不需要...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


·打上班卡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打上班卡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预备性工作受伤算工伤,按工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点应该注意,其一是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就是从职工居住地到工作...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产假时间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区分为单胎顺产、多胎顺产、难产、流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系指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