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很多被告人是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具体内容
  
  1.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参与主体。除了控方提出量刑建议是当然的参与主体之外,一般说来,量刑程序还应当包括以下几种主体:
  
  (1)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美国法学家认为,当事人应能富有影响地参与法院解决争执的活动。这一原则有助于解决争执,因为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尽管可能不赞成判决,但由于亲身参与了判决制作的过程,更易于接受和服从判决。对被告人而言,定罪固然重要,但量刑也相当重要,因为定罪往往涉及名誉的否定评价,而量刑则是刑罚的判处,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被告人是量刑程序的主要参与主体,这不仅是程序性参与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为全面维护被告人的量刑权利,辩护人的参与也是至关重要的。
  
  (2)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的直接承受者,被害人有强烈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愿望,允许其有效参与量刑程序,不仅有助于被害人表达其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情况和程度,帮助法官全面认识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促使法官公正地适用刑罚,也有助于体现被害人作为程序性主体的当事人地位,认同和接受量刑程序和量刑结论的正当性。同时,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量刑程序中的充分参与还有助于被害人发泄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不满与愤怒情绪,缓解其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减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因素。
  
  (3)社区。社会对犯罪的关注不仅仅表现为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惩罚,还体现在对犯罪人的改造、教育与挽救,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法官应当综合考虑刑罚的目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被告人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对被告人确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程度。因此,要准确反映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社会对个案被告人的量刑态度,应当注意听取来自社区的反映,社区代表应当参与被告人的量刑程序。
  
  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时具体可以怎么办,以及我们可以看到被告人不认罪时怎么量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有罪行最好还是老实交待,这样法律还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行为犯吗?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行为犯吗?没有的,行为犯主观方面不能是过失,实质上是说明过失犯的类型只能是结果犯而不能是行为犯。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于刑法条文对过失...


·行贿20万判几年 行贿罪如何认定
      在行贿犯罪当中,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与一般的罪名规定不一样,《刑法》将自然人实施行贿行为与单位实施行贿行为规定为了两个不同的罪名。而其中在行贿20万的情况下,具体的判刑也不同,那一般自然人行贿20万判几年?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行贿20万判几年行贿罪...


·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一、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需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


·法律规定多少钱够成诈骗罪的
      多少钱够成诈骗罪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


·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伤害他人二级轻伤是什么罪
      伤害他人二级轻伤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


·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规定
      非法采砂有着严重的危害,不仅危害环境,还影响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非法采砂的相关法律有了修订。那么,刑法修正案八非法采砂的规定以及法律适用是什么呢?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非法采砂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七条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在身边经常能听到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案例,而什么样的犯罪事实被鉴定为寻衅滋事,网上在逃又有哪些特征,寻衅滋事又分哪几类,我国法律又对寻衅滋事做出怎样的判罚,下面我们就寻衅滋事为您做详细解答。 为...


·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
      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