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对方分居能起诉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要是分居了,那么双方之间的感情就有可能变淡,这个时候一方就会想要与对方离婚。那么实践中,与对方分居之后,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与对方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因分居而离婚,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二、与对方分居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在与对方分居之后,可以要求离婚,但此时具体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则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当然,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只有在满足了分居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法官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天数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


·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一、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男女都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此时针对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起诉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要是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据是个关键问题,证据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会主动的收集此类证据。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


·怎样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怎样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生活中,男女双方未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认定,所生育的子女被称之为非婚生子女。当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发生纠纷分手,就会产生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的纠纷,其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


·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根据实际需要和父母的承担能力来进行给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1、有配偶者与他人未经结婚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是事实上的重婚。2、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


·一、社会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社会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