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怎样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按揭成了大多数人选择的购房方式。有过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在办理按揭相关手续时,银行都会要求一个很重要的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什么是房屋他项权利证?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如何办理?今天就让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有贷款买房打算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房屋他项权利证?
  所谓房屋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
  二、贷款买房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吗?
  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三、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怎样办理?
  办理房贷的过程中,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才会放款。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抵押登记申请书;③抵押合同;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⑤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⑥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⑦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注意:根据相关规定,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的处置权将受限,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所以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定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这样房产才真正归你所有。提前了解办事流程可以避免浪费自己的时间,节省自己的时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当地政策、银行要求等不同,各个地方的办理流程可能有一定出入,建议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不一样。那到底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


·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
      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购房者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鉴定。对于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房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法规及合同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咋办?购房者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解除合...


·购买被查封的房产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由于我国房价很高,寻找物美价廉的房屋成为很多人的追求。而有人发现,被查封的房屋很多都不错,想要购买,但不清楚购买被查封的房屋有什么风险,更不知道购买被查封的房产要注意什么。那买被查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的阐述。 一、购买被查封的房产要注意什么 如果上家的房产...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买一套房子,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但是现实有时候比较残酷,婚姻生活不像您想的那样完美,大多数人在离婚以后,对房产的争夺,是夫妻双方及两方家庭比较关注的一部分。那么如果离婚房...


·在生活中,每天有很多人购买共有房屋,但不知道什么是共有房产买
      在生活中,每天有很多人购买共有房屋,但不知道什么是共有房产买卖纠纷,更不知道共有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怎么规避。共有房屋买卖纠纷是指在共有房屋买卖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总称。现实中因为共有房屋买卖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具体该怎么来规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共...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多次提到违约金。那么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呢?请跟...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实践中,根据双方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而法院处理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一般按夫妻的约定,协商不成的,那么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若产权证写...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这个是要分情况来说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监护人可以有条件的买卖被监护人的房产,但是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