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卖方及时的腾房给买方,同时还要协助买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这也是卖方的义务。那要是二手房交易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呢?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房屋的过户问题,很多房主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迟迟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迁出,这样的情况表面上看着是没有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售房者是需要承担一些违约责任的。一般售房者的户口是与房子绑定的,因此为了保证售房者能够及时的迁出户口,购房者与售房者会签订了合同补充条款,双方约定卖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多少日办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手续,如果发生逾期一日就需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内户口全部迁出为止。如果卖方在合同中对户口的迁出时间已经作出了承诺,就应该严格的执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远离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
  
  (一)重视户口问题。
  记住无论是教育地产还是二手房,都要重视户口问题。毕竟无法落户会给自己造成各种各样的麻烦和损失,因此房产交易过程中,谈判的重点不光是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还应当包括户口问题。
  (二)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
  即使是房主承诺了屋内的户口情况,购房者也需要自己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这样做不仅可以核实售房者承诺的真实性,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房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的话,也可以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房屋的户口,记得核实后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一些中介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
  (三)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四)户口的迁出时间最好约定在房屋登记过户之前。
  
  (五)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这样可以迫使其诚实守信,按期迁出。预留的尾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先迁户口然后再交付房款,约定好顺序防止对方恶意违约,且房屋尾款的数额不宜过低。在签订违约金条款时也应当注意要能够适用于迁移户口。
  (六)如果售房者约定在交易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房者要考虑自己是否应该接受。
  可以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好卖方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逾期一日则应当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为止。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七)双方最好多商量。
  如果交易双方进入诉讼这一环节的话,最好可以借助法院施加的压力来促使对方迁移户口,履行义务,最好能够和对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来达到诉讼目的,防止关系僵化。
  (八)和法官保持积极的沟通
  诉讼过程中应当告知法官你的目的仍然是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迁出合同,请求法官施加压力做好对方的工作,使售房者尽快迁出。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逾期迁出的话,主要的风险就是买方不能按时的搬进去,换言之,也就是会对买方构成违约。因此,作为二手房的卖方,一定不能逾期过户,这样只会陷自己于不利的地位。要注意上述的八大注意事项,远离纠纷。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人为了工作的机会,为了孩子学习的发展等都会选择租房居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直到发生问题时,很多人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在签合同时就搞懂租房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关于租房合同...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
      随着我国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的房屋可能会面临拆迁的问题,一般而言,进行拆迁的时候,往往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那么,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来发放补偿呢?本站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的资料,供您参考。一、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拆迁是要补偿的,怎么补偿...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就是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将房屋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归自己所有。借名买房实际上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看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的是什么人的姓名,那么那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房屋的所有人。...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新婚姻法 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永远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毕竟房产的价值巨大,哪一方都想拿到尽量多的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处理办法也不少,有时候,离婚双方会选择将房子卖掉,那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民法典》...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买房是需要进行网签的,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买新房,都是需要网签的,网签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防止“一房多卖”,如果一套房子已经网签了,那么是不能再次进行网签的,网签是可以进行撤销的,撤销后可以再次进行网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发放
      从提出申请开始计算,到成功放款,时间应该在20-30天时间。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后,信用部门还要对你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这个时间约一周;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这也需要一周左右;通过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很快就能放款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