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订婚,顾名思义就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先举行一个仪式,表明此后到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男女属于未婚夫妻关系。通常在订婚的时候男方就会给付女方彩礼,那要是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凡事并非都事事随人愿,当给付彩礼后,因某种原因的出现,导致双方不愿或无法继续交往,甚至是结婚不长时间就要求离婚的,订婚彩礼是否还能要回?
  
  在人们恋爱交往中,好像不送给对方什么东西,就不足以表明自己的爱慕之情,礼物越是贵重,似乎情感就越真挚。既然礼物是一种馈赠,显然是一种自愿、不能索取对价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赠与是一种单方的无偿行为,赠与财产一旦转移到受赠人手里,赠与即告完成不能撤销。
  
  而婚约彩礼,则是男女双方为表达结婚的承诺,向对方给付的聘礼或是回赠。因而,在法律上视这种赠与是以将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当双方因故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或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夫妻生活事实,或结婚时间较短时,赠与的条件则未成立或存在缺陷。此时,彩礼就可酌情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婚约解除或恋爱终止引起的财务纠纷处理,应从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贯彻婚姻自由的原则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借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索取的财物,原则上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为名,诈骗钱财之实的,除了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无论哪一方提出解约,原则上都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受害者。
  
  3、对于借谈恋爱为名,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物对待,不予退还。
  
  4、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价值较高的,解除婚约后,造成赠与方生活困难的,应酌情返还。对于婚约期间的一般赠与物,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二、订婚纠纷如何处理、怎么办
  
  对于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可以分为两类:
  
  (一)人身方面的纠纷
  
  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财产方面的纠纷
  
  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严格来讲,订婚不是法律中规定的男女结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是一定要先行订婚,之后才能结婚。而要是订婚之后一方爽约的话,此时就之前给付的彩礼而言,在满足了规定的情形下,那么就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关于“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是予以保护的。当劳动人民维权不成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仲裁与劳动仲裁在内容以及范围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区别差异。关于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详尽的说明。 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的必经环节就是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结合证据对案件最后做出判决。那么这个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


·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出面赔偿给因公利益而受到私人利益损害的个人或机构的赔偿。国家赔偿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公正性和程序性。要获取国家赔偿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相关的审理流程。那么,在侵犯财产案件的国家赔偿的审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的审理程序 (1)首先,提...


·夫妻中一方患乙肝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一、夫妻中一方患乙肝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首先,女方患了乙肝不属于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范围内,所以,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注意是否具备了规定的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


·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休假是公司职工的一项合法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等,其中产假是对怀孕女性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不同生育情况有不同的产假要求,比如晚婚晚育产假有其单独的法律规定。那么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重庆晚婚晚育...


·夫妻中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外遇、婚外情、出轨,这三个可以说是近年来导致夫妻离婚率飙升的重要原因了。并且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多数都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毕竟一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上面是可以少分的。那究竟实践中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见了解吧。 一、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1、对方出轨提...


·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


·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不?
      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不?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会将户口迁移至一处,意味着组成一个家庭。而当双方关系破裂时,一方就会将户口迁出,而孩子会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如何迁移呢?到这这个疑问,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抚养费跟再婚没关系,还是承担义务的一方仍然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 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