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因为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当中有一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主要是发生在农村的比较多一些,那就是外嫁女在争取政府的安置补助费的时候,一般嫁出去的女子都会直接将户口迁移到丈夫所在地,当然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不能忽略外嫁女子的所得份额的。下面我们就帮助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一般情况下,外嫁女只要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村)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新获土地),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成了非农户口),就有权分得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而且,外嫁女子女户口在其名下的,被视为村子的一员,同样可以获得补偿。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其实我们简单的来总结一下国家关于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的话,实际上,只要嫁出去的女子并没有将户口迁移原来所在地,那么肯定政府也不能因为当事人嫁出去了,所以在发放安置补助费的时候就忽略了当事人的那一份,户口如果不在本地的,比如说嫁出去的女子的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其他的集体成员当中,那征地补偿应该是在婆家才有女儿的一份的。
  
  
  


·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市是我国最大直辖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快,很多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落户重庆。一些项目占地面积比较大,会涉及到不少农村土地。征地部门经过调查,会公布征地补偿方案。那么,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的标...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标准细分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松原到扶余的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如何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
      如何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由于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转让,故而此类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比审理国有土地的纠纷案件简单。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可自由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在发生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征地补偿一向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等问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一些国家征地补偿规定十分重要。下面我们整理了征地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


·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有权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限,即一段时期内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并非永久性地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使用土地途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70年,除此之外还有50年、40年等规定。那么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办法 一、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