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但因为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对盗窃罪的数额要求也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但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那么这个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千元不满二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数量、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两件的,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3)多次盗窃,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四个月以下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六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三万元不满六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入户盗窃的;
  
  ②携带凶器盗窃的;
  
  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数量、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本条第1款第(2)项中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二件的,可以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四十万元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不满四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入户盗窃的;
  
  ②携带凶器盗窃的;
  
  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数量、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本条第1款第(2)项中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盗窃国家三级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家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可以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
  
  ①多次盗窃,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
  
  ②入户盗窃的;
  
  ③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④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⑤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⑥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⑦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⑧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⑨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可以根据损失的数额,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盗窃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
  
  (1)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盗窃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案发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按犯罪处理的除外;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其他
  
  (1)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本细则盗窃罪部分第2、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①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②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多次盗窃,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
  
  (3)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河北省其实在我国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了,因而在对盗窃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在数额上面的要求也是要高一些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如今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越来越严谨,让那些谋取私利的企业,无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看被金钱蒙蔽双眼后做出的行为如何受到惩戒。对环境有危害的企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给您给予警示看看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


·寻衅滋事罪两个人刑拘是团伙作案吗?
      寻衅滋事罪两个人刑拘是团伙作案吗? 一、寻衅滋事罪两个人刑拘是团伙作案吗? 寻衅滋事罪两个人刑拘不一定是团伙作案,团伙作案的认定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之后才能够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团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中的定位才能确...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一、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后,是不受羁押期限限制的,法院作出判决后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与一般的诈骗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与前者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立案标准数额。因此构成了犯罪,那么之后就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就请各位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


·什么是嫖娼罪,有哪些处罚?
      由于嫖娼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国都是不允许嫖娼和卖淫行为的。不过我们也都知道,即使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禁止,嫖娼卖淫行为仍然广泛地存在在我国。那么如果嫖娼行为被警方查获会有什么后果呢?很多朋友可能会提及到嫖娼罪。今天我们就为您来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是嫖娼罪。...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无缘无故的要对我国普通公民的住户进行搜查的话,这样肯定就是违法的,并且我国公民可以不服从,甚至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举报。这就是因为公检法人员的执法权力都受刑事诉讼法的监督和约束。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


·法律规定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对于诈骗行为,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由自然人实施的,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的情况出现,那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对于一些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来讲,看到单位也进行了诈骗,往往就认为单位也是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我国...


·什么叫集资诈骗罪,此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向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集资诈骗罪即是与集资活动相关的一种犯罪,亦是诈骗罪的一种。本文就为您具体介绍什么叫集资诈骗罪呢,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