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前,肯定是要先从实际出发,判断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就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应该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具体的操作,请跟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如何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基本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财产的来源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律,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取得财产的时间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律,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用个人所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继承事件在婚前发生,婚后取得遗产的;婚前完成的智力创作成果在婚后取得收益的,这样的财产应当视为个人财产,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样的财产实际上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实际取得,只不过在婚后才完成占有控制或完善产权手续,一方婚前借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但购房所欠债务主要是用婚后的共同所得偿还的,这样的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在对这项财产进行分割时,应考虑到夫妻双方谁对房屋的取得做出的贡献更大,做出贡献大的,可以分较多的份额。
   3、从财产的使用性能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律,凡是属于一方生活专用的财产均应视为个人财产,但贵重的金银首饰,属于用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或者是婚后一方增于对方的,这样的金银首饰视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用婚后所得购置的电脑、专业书籍,后为一方所专用,但如果该部分财产价值较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份额较重,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从财产与夫妻双方的人格和身份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律,凡是基于一方的人格和身份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应视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复员军人的专业安置费、医疗补助费等,都是与特定人的身份利益密切相关,是基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取得的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有些地方出现的买断工龄款,即一次性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职工获得补偿后离开工作单位,从此单位不再对职工负担以后的经济责任,因是主要对职工放弃工作岗位后对职工今后生活所提供的一种基本保障,这种款项也应作为个人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也与特定人的人格和身份利益相联系,是为了救济特定人的身份和人格利益所受损失而给予的赔偿。但分配时,应先行扣除家庭治疗时支出的费用。
  以上四种方式并非绝对,只是原则性的一些判断,能解决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问题,一些特殊的财产,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实践中,究竟该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从上述四方面进行分析。当然,并不是说只要是在婚后取得的财产,那么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说法就太片面了,类似与一方买断工龄的钱,通常就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非婚生子分手协议需在协议中写明协议双方,也就是非婚生子与的生父母双方的姓名,年龄居住地以及身份证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其次要在分手协议中写明分手双方因某些原因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以协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签订分手协议。此外,在分手协议中应注明清楚的是非婚生子...


·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虚假离婚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外宣称夫妻离婚,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则是夫妻之间本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出于某种目的而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虚假离婚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风险,那具体来说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的具体介绍。 一、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现实生...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财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重点是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对于上述两种...


·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国情目前就是地少人多的,所以国家为了维护公共资源,也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好多年。对于有条件的超生的家庭,肯定当地政府是必须要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省市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社会...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如果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基本上是不会选择诉讼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复杂,需要当事人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但是对于很多需要诉讼离婚的人来讲,要是了解一下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对自身还是有好处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担保人期间离婚的情况下,担保的财产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
      有三个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同时,这三者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尤其是关于财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规定,定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相应的享有孩子的探视权。离婚时,可以约定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出,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支付。具体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而这也是婚姻自由的一种体现。若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而缔结婚姻关系的话,这样的婚姻就属于受胁迫的婚姻。那么实践中,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