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二、相关知识如何申请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于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一方,需要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进行缴纳产生的费用。这里还有一个是小问题值得您注意,那就是鉴定的时间一定要积极的与鉴定单位进行沟通,以免过了有效的法定时间。
  
  
  


·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吗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来讲,单位是否能因此将其辞退呢?实践中,不少哺乳期的女员工都遭遇过被单位辞退的情况,那么单位是否有权这样做?如果无权的话,此时又该怎么赔偿女员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没有工伤。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在从事聘用工作中受伤的,由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基本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如果您想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就要知道,究竟在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此外,您还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说的都不算数,那对于无效劳动合同应该由谁确认呢?下面将为您...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尤其是从事一些高危的工作时,可能难免会出现一些受到意外伤害的事故,此时,为了让劳动者能够得到一些相应的赔偿和补贴,常常需要开具工伤认定证明以获取补贴,可是,难免出现特殊情况而不能立刻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迟工伤认定呢? 申请延迟工伤认定:据《工伤...


·被单位辞退后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违法的或者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依据: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 如果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放假的话。入职首月工资是按原先的标准发放,加上有的公司有全勤奖或者有提成则另外加上去。有的员工因事假或迟到扣工资,则是在原定的工资标准上,根据规定扣除。 二、工作时间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


·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