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现在的中国,人们买房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因为现在的物价飞涨,房价也是跟着一直在涨,很多城市原先的房价还是很容易让人接受,但是因为城市建设的脚步在加快,所以房价也是一直在上升。那么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要注意质量等问题的。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
  
  交房之后,公共部位保修金就是一个大比支出。许多人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都没听说过公共部位保修金这个概念,也有很多人将公共部位维修金和质量保修金混为一谈,那么公共部位保修金与质量保修金,两者有何区别?今天,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刘玉勇在上线《行风在线》时,是这样解读的——
  
  质量保修金在开发单位手里,在建设完工之后,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必须留出3%的质量保证金,专门用于质量问题的维修。
  
  公共部位保修金则在社区所在地的房管局手里,只有在房屋的保修期满或者是社区房屋大修时才能使用,使用时,需要获得业主的投票决定才可。
  
  延伸阅读: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及时维修,咋办?
  
  按照《保修手册》要求,建设单位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维修、不履行保修义务,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1.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正式保修要求;2.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时,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发主管部门)投诉,督促其履行保修责任;3.经督促,建设单位仍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物业质量保修金;4.业主与建设单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提请仲裁部门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修手册》明确了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对房屋维修的作用。据介绍,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用于销售的物业,均应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3%~5%交存保修金,具体标准为低层和多层建筑3%、小高层建筑4%、高层建筑5%。《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屋的保修期,自商品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建设单位经开发主管部门督办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义务的,可按《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保修金。
  
  对于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时维修费用支出的方法,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主管部门核实后,维修费用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交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房屋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咋办?
  
  记者注意到,《保修手册》明确了房屋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办法,按照规定,房屋建筑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对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向建设单位提出经济赔偿诉求的,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标准及相关赔偿依据规定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方式。因此,现阶段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的,如因暖气或水管漏水造成业主地板被泡的情形,业主可以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按照《保修手册》规定,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必须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七日通知用户。充水试压时,出现室内供热设施漏水等异常情况,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检修,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检修。
  
  同时,业主应当承担起室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避免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避免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避免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避免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另外,按照规定供热单位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保修手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性质和责任存在争议的情况也给出了解决方式,即利害相关方的投诉人和建设单位在质量问题处理过程中,对质量问题(如开裂等)性质和责任存在争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的,由双方协商,共同选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由鉴定主张方先行垫付,根据鉴定结果,由质量责任方承担。业主或建设单位单方或自行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检测资料、检测报告、专家意见,不作为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
  
  11种情况不属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房屋质量问题,都属于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以下11种情况就属例外。
  
  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备案的;投诉人未先行与保修责任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已进入司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换房等质量以外纠纷及要求的;涉及工程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自行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属规划、物业、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原因的。
  
  房屋质量缺陷的赔偿在手册进行了专门的说明。由于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标准及相关赔偿依据规定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解决方式,手册建议,现阶段质量缺陷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的(如因暖气或水管漏水造成业主地板被泡的情形),业主可以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的内容我们已经全部整理好了,关于买房子都是人民一生追求的事情,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北上广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现实很残酷,因为房价实在是太高了,所以很多人都在努力。关于房子等的质量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出纳基本工作流程:
      出纳基本工作流程: 货币资金核算: 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 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 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 ②往来结算: 办理往...


·辞退公益性岗位会造成经济赔偿吗?
      辞退公益性岗位会造成经济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但如果非法辞退的,也会造成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1、首先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要搞清什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在我们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般用人单位是会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来证明双方不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是什么样的呢?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发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


·企业产假绩效工资怎么算
      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所以,在婚假和产假中是要扣除绩效工资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杏花岭区工伤认定程序流程是什么?
      一般我们说在工作或者在上班途中受伤的话属于工伤范畴。但是发生工伤之后,需要找到相关机关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过了鉴定之后才能算是工伤确认,之后才可以去申请工伤赔偿。那么以杏花岭为例的话,杏花岭区工伤认定程序流程是什么? 一、申报 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


·童工18岁未满但已满16岁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存在童工,尽管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知法犯法。对于童工的年龄,很多时候依然还没有一个完全的了解。那么,童工18岁是否会违反法律规定呢?跟着我们来对下文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吧。 一、满16岁不满18岁不...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是依据疤痕的大小吗?
      生活本就有太多的无奈,为了生活人们都在不停的工作没命的工作,没日没夜的劳动着,当今社会有很多的工作形势,有上班族、工人等等。每个的工作环境也都大不相同,又吹着空调敲着键盘的,又在烈日炎炎下工作的,每个工作环境的安全系数也不同,但在工作时间受伤的算位工伤,那其中的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