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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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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必须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
  不经过劳动仲裁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的。
  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的,如你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
  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认为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与本单位领导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
   二、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可以不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情形有:
  1、劳动者持有企业工资欠条。
  2、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有给付义务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企业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3、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劳动者直接就1、2所列事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按普通民事诉讼纠纷受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属于海商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向海事法院起诉,不受仲裁前置程序的限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列举的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首先应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才可以起诉至法院,否则法院不受理,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劳动者如果有单位的工资欠条,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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