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二、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应该正常支付到孩子成年的,如果双方有一个人通过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法院会进入强制程序。以上便是前夫坐牢抚养费怎么办的全部内容,欢迎您来本站进行咨询。
  
  
  


·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以法律规范对抚养费的规定,约定孩子抚养费的金额,继而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会支付孩子的正常费用,那么此时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要婚内抚养费? 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有什么法律依据?
      前我国征用土地需要拆迁房屋时,会赔给拆迁户补偿款。那么在拆迁后如果夫妻离婚,整个财产应该怎么分?一般来说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二人平分。但实际生活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给您介绍,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问题。 一、婚姻法的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次结婚的行为而成立的,那么实践中是否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曾经有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当然可以解除,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1.名份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需要小三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需要小三吗?根据刑法规定告重婚罪不需要小三,因为要想告他人构成重婚罪的话,那么完全就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来直接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


·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一、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除了诉讼费以外,还有可能...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的规定是: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一、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怎么写?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对离婚原因应该根据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来书写,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过错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还需要附上一定的证据进行证明。此外,离婚协议书中还应该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承担等事项进行说明。二、民政局对离...


·离婚财产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的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对于重婚,如果因为重婚侵害到婚姻另一方的财产权,如重婚者为第三者提供了生活费用、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和产业以及其他经济开支等,除了将这些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外,还应另外判决重婚者予以相应赔偿,以惩罚重婚者;对...


·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一...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