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国家,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审判,法院审判决定之后会作出生效的法院裁定或者是判决,这些判决和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也就是需要有一定的执行程序。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
  
  二、其他规定
  
  刑事诉讼法 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五)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六)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罪犯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七)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
  
  前款第(四)至(七)项规定的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一)减刑、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前款规定的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补送。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第三百六十五条 减 刑、假释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 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十八、附则
  
  第三百六十六条 本解释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需要向您购置的是执行程序当中,它分为不同的种类的,比如说死刑的执行程序,必须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来进行核准,还有其他的一些程序,比如说减刑,假释的程序,需要报送相关的监督部门。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次笔录能上报吗?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做? 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也不尽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普及有关知识。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1、诈骗罪 (1)数额:3000以上不满4万元 量刑:3年以下...


·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
      遗弃孩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遗弃孩子的行为都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一旦被认定触犯了遗弃罪,是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种类型的案件时,也需要按照规定,在确定其有罪之后,才能进行判决。 一、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 遗弃儿...


·故意伤害罪特征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特征有哪些?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


·无罪辩护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
      无罪辩护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涉嫌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涉嫌绑架罪能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
      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 提及行政拘留大部分人会觉得陌生,不清楚行政拘留的含义,以及行政拘留所具有的基本职能。如果您的家人不幸因故进入行政拘留所,那么了解行政拘留所相关知识会让您减少焦虑的情绪,更好地帮助家人面对困境。今天本站我们就“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这个问题为切入口,...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自首坦白立功。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