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在我国的办案机关在进行办理这类案件是主要有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是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书进行受理时向对方下达公告书,公告书下达60日内视为送达。另外是被告人下落不明2年的,法院认定被告人死亡。
  
  
  


·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规定
      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经常看到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产生更大的纠纷,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对共有财产的判断也有着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条件和程序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办理夫妻共同财...


·离婚其实对于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
      离婚其实对于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对于离婚的案件其实知道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有孩子的离婚之后孩子肯定会跟随其中一方,我们国家规定了另一方就得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我们国家规定的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 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


·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
      一、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 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


·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
      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父母在离婚之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若不同时做出处理的话,那肯定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也不是说要抚养子女一辈子。究竟法律中规定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就可以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父母离婚抚养孩子...


·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离婚对女人财产的分配是怎...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会判自动离婚,当然法律当中规定的,如果说分居的时间达到一定的程度的话,那么在进行判决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作为一个考虑因素,考虑到其中当中去,也就是更加有精力能够获得离婚的判决书了。分居二年可离婚。如果达到这个条件,是可以离婚...


·婚姻法离婚的财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要是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来分配夫妻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


·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在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因此社会中就出现了很多丧偶再婚的情况。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日后要是离婚的话,也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再婚财产分割,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