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调解的含义: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提出调停的申请,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调解更是中国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二、离婚调解的作用
  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如不接受调解的我国的办案单位会进行相关的了解。符合感情破裂或不在条件范围内的婚姻,例如一方有吸毒等违法情形的,一方对另一方实行家暴的。我国的相关机关都会对这类案件进行离婚处理。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开庭几次是不确定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但是离婚诉讼的案件如果非常的复杂的话,可能一审过程当中就会开庭好几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结案的时间,无论法庭...


·起诉离婚没有出轨证据怎么办?
      在夫妻婚后的生活中,或因夫妻感情不合,在加上现在社会上的诱惑那么多,很多家庭都有婚内出轨的事情发生。发生出轨之后,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没有出轨证据怎么办?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下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对方出轨需要哪些证件。 一、起诉离婚没有出轨证据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


·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您知道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吗?当事人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就必须要写一份离婚起诉状给法院,否则的话是无法启动离婚程序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离婚起诉状格式的内容,供你参考。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


·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孩子比较小的话,会归女方抚养,这个时候,经过男方的同意,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而女方抚养孩子要花费一定费用,按照婚姻法规定,男方要承担部分抚养费用,数额及结算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工作中有很多事情会成为人们的困扰,其中父母双方的婚姻破裂导致的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麻烦。虽然在亲情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子女抚养费申请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标准是什么...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


·法律上的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
      父母在离婚后,有孩子的都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在判给一方后,另一方会支付抚养费。但也由自行抚养的情况发生,就是孩子完全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并没有支付抚养费。那么,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呢?在决定自行抚养以后,还能不能要回抚养费。 一、孩子离婚后小孩抚养到多大才算完成自己的抚...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一、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可以提出申诉,并重新要求处理,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不就从法律上确认已经离婚,应当持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协议进行审查,对其中法律规定必备的内容或者违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修改,合法的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