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打离婚官司律师出一次庭要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打离婚官司律师出一次庭要多少钱?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新婚姻法关于订婚彩礼有什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不管是过去的旧社会还是现在的新中国,对于结婚彩礼都是一个传统的习惯,但是有的人就利用这个传统索要高额的彩礼,如果婚姻不成又不退还彩礼是否会构成犯罪呢,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关于订婚彩礼有什么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订...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


·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
       一、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 法院不会自动判离婚,我国《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


·诉讼离婚中的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原告一般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而实践中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那原告都是需要实际出庭支持诉讼的,那实践中,诉讼离婚中的原告是否可以不用出庭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诉讼离婚中的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责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侵犯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公民都能够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有在冤假错案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的。在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同时,造成国家赔偿的原因的工作人员肯定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那么,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责是怎样的? 一、我国国家赔偿...


·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什么小孩抚养权变
      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什么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享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但是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


·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中具体涉及哪些方面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方面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效力(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


·离婚后抚养权在男方变更给女方可以吗?
      离婚后抚养权在男方变更给女方可以吗?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