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后进行的行政许可行为,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请资料,文件应当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行政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登记机关负责审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伪。
  一、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规定
  公司股权的变更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经依法审查后而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其法律效力在于确认当事人在公司中的主体资格和使相关民事行为产生公示的效力。现实中,很多人往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条第一、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67号《答复》)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而片面得出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过程中所履行的依法审查义务,仅为形式审查,即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而不对登记事项的真伪调查核实。
  二、法律不仅从未排除过登记机关对登记的实质性审查的义务,反而明确的规定了登记机关应当履行实质审查义务的范围及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的规定可看出:虽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了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条款,但并不因此就免除了行政机关的实质性审查的义务,恰恰相反在紧接着的第三十四条中明确了在特定的前提下——“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其赋有实质性审查的义务。此“法定条件与程序”不仅体现在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部门法的具体规定中,《行政许可法》本身也明确规定于第三十六条中——“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综上所述,公司法合伙人股权变更,公司申请变更,应当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定变更,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材料审查义务时,应当依据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属于登记机关履行实质性审查义务的法定事项,股权变更涉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正在创办公司,您都知道的是,创办公司的时候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财务公司是做什么的?财务公司是高利贷吗?
      财务公司是做什么的?财务公司是高利贷吗?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融资(除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发行债券),只能向金融机构融资。财务公司也不能向社会公众融资,一般是一个内部机构(如某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只对(集团)内部企业办理融资业务。“财务公司具有双重属性。”,对于商业银行来...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一、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可以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对方签章应当全部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你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对你是有效的,担责任主体为总公司。 还有这取决于分公司是否...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股东退出的机制还尚未完善,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同时我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世界强国,而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个企业公司的发展,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那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可以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造成影响,酒驾、醉驾这样的行为会对社会在成不良影响。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免于起诉?1、...


·和公司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和公司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很多公司对于员工进行压榨等行为越来越严重,我们员工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和公司打官司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和公司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打官司的流程,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此方面的问题。一、和公司打官司需要的材料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争议仲...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有要求的,所以公司在成立以后,不是说在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时候随随便便就可以的。而且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也需要清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可以当公...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一、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注册成为公司法人。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注册公司法人的...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