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可以变更抚养权,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
  
  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第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
  
  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后所需要承担的相关后果,孩子的父亲尽管不再与其目前以夫妻的身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是并不代表父亲就可以借着离婚的理由就能够拒绝抚养权的行使,总之,只要是父亲承担了抚养权就应该在道德与法律上都尽责。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时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一个违约金的赔偿,这是我们民法典当中的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来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1、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总...


·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
      说到夫妻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的问题,其实多半都是离婚夫妻在抚养问题上没有协商达成一致,而此时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么此时想要争夺抚养权,就要清楚法官是怎么来判决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


·离婚案件小孩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很多夫妻在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上演夺子之战,此时自然双方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后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就会导致离婚夫妻产生纠纷,并且僵持不下。那一般离婚案件小孩抚养权该怎么争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小孩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夫妻离婚以后...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 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一方未向另一方请求,另一方也未自觉履行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在离婚方式上,双方如果协议不成就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了。这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来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当然,委托律师不是免费的,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讲解。 一、离婚律师费用...


·没感情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多人都错误的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是离婚了,可以重新追究自己的幸福。但是事实上,我国不存在分居自动离婚这件事。而且想要因为分居而实现离婚目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没感情分居离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感情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


·父母离婚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父母选择离婚后,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子女,因为他们没有了完整的家庭,但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相当全面的,在离婚夫妻的案件中会考虑到子女的合法权益采取判决,那么如果父母离婚后,在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父母离婚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


·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有的男女可能会在同居期间就约定一个保证金,而日后如果顺利结婚的话,这个保证金就自动的变为结婚彩礼。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同居保证金就是属于彩礼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是一种合同,是对恋爱约定的保证形式。我...


·怎么打好离婚官司比较好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
      怎么打好离婚官司比较好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原告在写的时候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然后简明扼要,层次清晰的写好事实与理由部分,千万不要让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以免适得其反。最后写明对子女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