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一)、用人单位无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
  
  2.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关系双方相互选择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书面形式,但从举证的角度考虑,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3. 如何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⑴辞职的书面文件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辞职通知书”,而不宜使用“申请书”字样。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权利,只要依法提前通知,无需对方回应。辞职的理由可有可无,如想说明,“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也可以。如果使用“申请书”字样,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是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要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为确保辞职行为万无一失,还是推荐使用“通知书”。
  
  ⑵通知形式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
  
  ①发送电子邮件至主管领导,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和自己,这样已发送的邮件会保存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
  
  ②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亲自交给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不过这种形式不利于取证;
  
  ③为防止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可以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至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快递单上标明“辞职通知书”,留存好底单,同时要求签收回执和短信通知。这样即使用人单位拒绝签收,劳动者也可依据回执和短信,证明完成了通知的义务。
  
  4. 劳动者任性地不辞而别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在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离职,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会给后续的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带来阻碍。所以还是耐住性子,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吧!
  
  (二)、用人单位有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被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无需提前三十天,并有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可因用人单位的哪些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答:主要包括: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其中,⑴-⑺的情形,劳动者的辞职通知书应写明具体理由,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不需提前三十天,一经送达即可离职;⑻-⑼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
  
  6.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关于服务期
  
  7.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在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第5点所列9种情形),劳动者因此辞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无需支付违约金。
  
  从原则上来看,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说,而要是转正的话,则此时需要提前30天说。不过要是在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员工辞职的话,那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提前给单位说,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补偿。关于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的问题,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是有充分理由是可以在劳动仲裁时候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劳动仲裁申请法...


·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怎么支付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有些企业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如果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单位虽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支...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一、工伤待遇核定书样本下来之后一般多久可以打款?
      一、工伤待遇核定书样本下来之后一般多久可以打款? 一般是60个工作日,社保局将赔偿的钱打入个人账户!(有些是打入公司账户,然后公司转给个人!) 工伤保险待遇过去由用人单位支付逐渐转变为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由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


·广东省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逐步的提升过程中,在工程中也是,不管是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还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在验收的时候,相关的部门会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一般不允许私人建房,所以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在农村房主可以通过签署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的方式将工程承包给他人, 私人建房承包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