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办结婚证有孩子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办结婚证有孩子的财产分割怎么办1、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同时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下规定确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关于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结婚未登记,对方可以要回彩礼。在上面我们也看到了未办结婚证有孩子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的解决方法,也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真正结婚的话不要要孩子,毕竟如果真的不在一起的话,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生的影响,没有想好的孩子负责的话不要先要孩子。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想出越来越多赚取利益的方法,其中有不少不法分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来换取高额利益,致使国际公共财物受到严严重的损坏,对于这个非法采伐的行为国家是将其入罪的,一经发现必须要严肃处理,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这个罪名的资料,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这...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什么
      当夫妻双方产生较大矛盾且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就很有可能会走上离婚这条路。这必定又会出现一些问题,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是否对离婚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等等。这其中离婚方式问题一直是让您纠结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


·一、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财产?
      一、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财产?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分配财产是对死亡一方的财产通过继承来分配。针对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就是,哪些财产属于死亡一方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至于夫妻间有对于这方面的约定的除外,在分割遗产时,先对...


·取保候审期间能回家的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回家,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男方如何争取婴儿抚养权?
      女方在婴儿抚养权方面是占据了一定的优势的,以为在孩子还不满两岁的时候,不管是哺乳方面还是对婴儿的照顾方面女方都是比男方有经验的,所以相较于男方来说,女方的优势很大,那么男方如何争取婴儿抚养权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有利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 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


·一、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二、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


·确认婚姻无效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确认婚姻无效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宣告或者撤销无效婚姻的民事诉讼走什么程序,要依据案件的情况而定,案情比较简单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