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公积金贷款买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公积金贷款买房
  由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比普通银行贷款买房更加便宜,所以无论是结婚前买房还是结婚后买房者,很多人都会选择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说到公积金贷款买房,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离婚多久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及离婚后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多久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2、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的担保人能够落实公积金贷款担保;4、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债务,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离婚后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1、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需要到银行提出书面的申请,也就是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提供相应资料。资料如下:(1)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2)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和配偶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的居留证件以及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3)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的家庭经济收入稳定的证明和其它的对还款能力有影响力的债权债务证明;(4)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购买房屋的合同、协议等有效的证明文件;(5)公积金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2、银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将结果报送至公积金管理核心。3、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批贷款并及时通知银行审批结果。4、银行按照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审批结果通知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其它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把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到公积金管理核心复查,公积金管理核心核准后划拨委托贷款基金,然后由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并足额发放贷款。5、用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的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在抵押合同或协议上签字;用有价证券抵押的,借款人需要把有价证券交到管理部收押保管。
  离婚房产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总而言之,我们买房的时候,因为单位的职工有住房公积金,所以在买房的时候,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比普通的要便宜一些,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用这种方式购买。并且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了。
  
  
  


·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精心经营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感情不再时,离婚成为大多数婚姻的结束状态。此时,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就是最大的问题了。那么,婚后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怎么分?1、...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需要卖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之后才会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但现实中,往往会因为房屋买卖定金而产生纠纷。那此时应该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 115条对定...


·房子30产权到期需要办理续期吗
      房子30产权到期需要办理续期吗?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继承者怎样继承房产费用低?
      继承者怎样继承房产费用低? 一、继承者怎样继承房产费用低? 1、因为房屋继承时,若是选择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也是需要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为基础,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的,故此若是继承者在继承房产时选择不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时费用较低, 2、申请人不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时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所以,按什么赔偿的问题,主要看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  依...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


·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在子女还小的时候,父母可能就会先出资给子女购买房产,这样也算是一种投资吧,不过此时一般房产都是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而日后夫妻离婚,可能就会觉得房产是自己当时出资购买的,就想要来分割。那通常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


·新婚姻法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社会中存在不少二婚家庭。夫妻属于二婚的,在结婚的时候都带来不同的财产,包括住房、汽车等。如果二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因病去世,在遗产分配上面比较容易引发矛盾。那么《民法典》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


·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买房的情形很常见,但是有时候夫妻在买房的时候签订的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到底为什么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因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详细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吗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