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一些创业类项目国家是予以贷款帮助的,但是借款需要一定的条件规定才能进行借贷,许多不法分子就会钻取法律的空档,冒用他人进行借款。那么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1:一旦身份证丢失会被盗要及时补领,根据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被冒用也无需担责,用证部门则需要承担审核责任;2 : 因为身份证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冒充办理信用卡,银行因此受到财产损失,这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虽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证明的义务,但是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本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3 : 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4 : 所以,相同的道理,即使是个人征信出现问题了,如果是因为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有过错,比如在没有经过当事人本人确定签字贷款等手续不齐,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当事人可以起诉银行,要求停止侵权,消除不良贷款记录,严重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5 : 最后,在信用卡被冒办之后,还有个人征信影响的,如果你跟银行之间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那么建议最好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针对于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该问题来说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当冒用他人借款时属于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此之外,对于金额较大的情况会处以刑事责任的处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现在有很多新企业成立,企业之间的债务债权问题也比较多。在企业转让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有的时候,如果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没有很好的处理就会出现在企业转让后债务没人承担的现象,所以我们应该对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有所了解。 一、公司转让...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


·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一、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保险人对产品责任保险项下承担的责任,产品责任保险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承保,即期内索赔式和期内发生式。期内索赔式是指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请求赔偿,保险人均...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民间借贷关系的自由性和合法性特征决定了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关系的限制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欠钱不还找没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没借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找没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提供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


·2023未婚先孕第一胎要罚款吗
      未婚先孕第一胎要罚款吗?未婚生育第一胎也需要交罚款,因为未婚生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在使用P2P平台时,会留意到债权转让这个词,那么债权转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权利人吗?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定义、法律中对债权转让的要求、债权转让的条件。 1、 ...


·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 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要债时,切记手段要合法,否则不仅可能讨不回债,还可能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先债务人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呢?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的时间一般都是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但是,如果双方在借债时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一、选择权的归属 选择之债相关法律 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就是选择之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一般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