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无关费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保险单位来进行赔付的,当然是在有保险的前提条件下所进行的,如果没有保险的话,只能由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
  
  
  
  


·租房提前退租,交的押金怎么办
      进行房屋租赁的,往往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并且也会就房屋租赁约定一个具体的期限。那要是租房者提前退房的话,租房押金该如何处理呢?不少人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现在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吧。一、租房提前退租,交的押金怎么办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


·醉驾是指驾驶者在喝了酒以后对机动车进行驾驶的一种行为
      醉驾是指驾驶者在喝了酒以后对机动车进行驾驶的一种行为。缓刑在字面意思上就是缓期执行法院对违法犯罪人员处罚的意思。那么如果驾驶者在喝了酒以后对机动车驾驶并被发现的话,法院在对醉酒驾驶进行处决的时候,可以将对该驾驶者的醉驾行为判为缓期执行吗?醉酒驾驶如何才能被法院判处缓期执行呢? ...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
      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总的交通事故中占很大的比例,且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往往很严重,这也是我国为何将醉驾判刑的最主要的原因,醉驾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安全隐患。醉驾被抓后是要被刑拘的,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一、醉驾被刑拘一般拘多少天? 醉驾刑事拘留最多可拘留14日,特殊情况最长...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由逃逸者承担...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


·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交易,此时都是需要对房屋进行交付的。但对于购房者来讲,交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那到底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关于交付房屋交付房屋也是很重要的,首先,要检查一...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我们在进行买房的时候,相信很多家庭也是会买地下车库的,而且,对于商品房来说,一般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那么,对于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相关的限制的吗?其实,对此,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约束地下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地...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继承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继承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慰问金,所以不能按照遗产处理,但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1、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


·机动车无证驾驶处罚是什么
      无证驾驶处罚是什么(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


·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出台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了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具体的措施,防止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法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做合适于民众的规定,方便民众对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法律机构的规定是最准确的描述财产具体分割的具体的方法。所以,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等财产...


·企业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违法吗
      企业不交社保违法吗企业中工作企业不给于缴纳社保的话是违法的,一般企业会强制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