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公司法明确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以及入股的条件,对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进行了规定,公司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是需要考虑是否申请破产的,关于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还规定了公司被裁判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根据该条规定,公司应当自司法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困难,并未包括公司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被判令解散后的清算程序上,并未作出特殊要求。
  
  《公司法》关于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如果公司经营发生了困难,并且已经没办法挽回了,就不应该再继续融资经营了,因为这样不仅仅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时还有可能会损害债权的利益,所以对于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应该多加了解。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要想成立一个公司十分不容易,而且公司的经营一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也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司的经营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进行违法操作。而公司的很多相关事项都在公司法中进行了规定。那么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2、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 3、 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 加班总共...


·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 拆迁补偿的时候,是包括很多的方面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每一种类型的赔偿也是要进行区分的,企业拆迁和单纯的房屋拆迁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公司拆迁补偿诉求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呢?企业取得拆迁补偿的办法是有哪些呢? 一、公司拆迁补偿诉求 ...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我国没有公司合作法,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话,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在担保时的责任和相关义务。着重强调了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可是,很多人对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不清楚。那么,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


·公司法认缴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在我国目前施行的是认缴制度,除了法律规定的公司在成立时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股东在两年内认缴完毕。那么公司法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规定?一般公司的两年内必须认缴完毕是否还有其他的时间认缴方式?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这方...


·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
      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 一、股东变更要缴所得税吗? 需要的; 为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 无抵押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其实公司所经营的项目也是随着时代的需要,不断的发生着变革的。现如今在我国有些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比较特殊的。例如说保安公司,保安公司负责的项目比较特殊化。针对保安公司的公司法人,也是有着严格要求的,同样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也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下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