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对于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综上所述,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家庭的。根据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超生一个子女的,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三到六倍执行罚款,男女双方分别缴纳。拿到处罚书后,当事人要尽快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会影响到孩子落户,还会产生滞纳金。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


·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在打算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而其中确定小孩抚养权归属算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了,同时这也是很多离婚夫妻重点关注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一般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一、小孩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对子女抚养问...


·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说有些家庭超生了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您常说的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主要是针对超生子女而言的,也就是说该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项税务,但是国家也有社会抚养费减免的规定,那么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下吧。 一、关于社会抚...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
      一、爸妈离婚不跟可以得到财产么?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


·离婚案如何取证
      离婚案如何取证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判离
      起诉离婚即使受理了案件,也不代表法院一定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要看离婚案件是否符合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标准。但要作出离婚判决,肯定是经过一定的审理,那这就会花费时间。那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判离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判离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


·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离婚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之一,但是也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夫妻才能以这种方式离婚。其中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即要求分居持续时间达到两年。那么实践中该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证明分居两年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并不一定算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侵犯隐私权的相关条件,如果达到了侵犯隐私权的条件的,那么就属于侵犯隐私权,具体的侵权认定条件有: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