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进行认定,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抚养方抚养费。有关抚养费的标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在协商时应当考虑到对方的经济能力,如果标准过高导致对方无法承担也会出现其它问题。
  
  
  
  


·有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2023
      有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


·丈夫背着妻子立遗嘱有效吗?
      丈夫背着妻子立遗嘱有效吗?1、法律没有规定立遗嘱要夫妻双方都要在场,只要是处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均属有效如果丈夫是能够完全正常表达意志的完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妻子在场有效的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


·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可以提交共同财产和房产的等证据。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 一、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 1、赔偿请求...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 户口和抚养权是可以分开的。 孩子抚养权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


·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来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需要解决孩子的日后生活,那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下面就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分担
      对于父母双方,需要在见证的情况下确定对孩子所需支付的抚养费,根据法院的规定,也可以在抚养费上基础上选择分期付款,但是拒不执行其后果的严重远大于不其他行为,那么对于法院而言,必定会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父母双方的行为,防止父母不主动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协议离婚小孩的抚抚养费如何做...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处理
      如果离婚的时候,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那肯定就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这样就可以多分得一些财产。当然要是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话,对于另一方而言也是一种侵犯。那通常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对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处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


·一、比赛奖金属于夫妻财产吗?
      一、比赛奖金属于夫妻财产吗? 这个问题不应该考虑奖金、奖牌的财产属性,而应考虑其荣誉属性。奖金、奖牌是社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个人的一种评价,对获奖运动员来说是种荣誉。在法律上表现为其荣誉权。而荣誉权属于人生圈的范畴。在民法上,名誉权只能由特定的人独立享有,不能与他人分享,也...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县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