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婚姻法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 家庭离异带来的单亲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单亲孩子心理成长期缺乏家庭亲情与教育,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探视可以对孩子的精神进行抚慰。那么,婚姻法中离婚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本站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
  
  5、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1、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
  
  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
  
  (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
  
  (2)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母、已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在离婚后愿继续提供抚养费的继父母。
  
  3、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人民法院做出具体的判决。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探望权纠纷最大的问题也是执行。由于探望权涉及到人身的问题,就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及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依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衡量父或母探望行为的根本标准。可以想象,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在执行法官、法警的陪同下探望子女,或因违反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探望子女而受到处罚,都会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首先探望权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本身就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所以非法剥夺对方的探望权肯定是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的,同时,新婚姻法当中也明确指出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情形,而且为了减少让孩子在心里面有家庭破碎的这种心理阴影,最好是不要自私到连孩子的亲生爸爸或者是妈妈都不让见的。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若夫妻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需要考虑该过错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果属于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可能就会有所不同。而关于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其实与一般的财产分割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一)实物...


·老婆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婆出轨起诉离婚
      老婆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婆出轨起诉离婚,双方最好能够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虽然存在过错,但是不属于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一般不会影响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出轨与他人同居,无过错...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不想维系婚姻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基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每个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有时候男方会以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离婚。那么,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想离婚男...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离婚起诉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管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当事人都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其起诉费的数额会各不相同。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诉讼费都会根据诉讼标的财产价值比例来计算收取。具体来说,离婚诉讼费的计...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


·家庭财产纠纷调解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家庭财产纠纷调解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情况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离婚共同财产有认定有: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近亲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同时也在伦理道德和医学上也是不可行的。不过不少偏远地区和农村,仍旧迷信亲上加亲,导致许多近亲结婚的事实发生。此时作为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过向法院申请需要准备一些材料。 通常来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这些材...


·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今社会,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双方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或子女的分配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等争议进行判决。那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离婚成了您茶余饭后的话题,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财产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最主要的协商关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前夫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前夫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
      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一般也是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严格来讲,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呢?也就是说符合哪些情形的,法院才会支持夫妻分居离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 一般来讲,夫妻分居都是合法的,但如果是因为感情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