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由于未婚生子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所以当孩子的父母给孩子进行户籍登记时,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有着特定的征收单位,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缴纳,本文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交纳方式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变更情况编辑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收到社会抚养费缴纳通知的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话相关部门是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应该由各地制定,主要应该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如今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离婚肯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具体来说,夫妻因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具有法律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但对于主体方面,要注意两方面:...


·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官通常都会进行调解。于是就有人咨询我们,难道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规定,并且也做出了详细的理由。下面,就请与我们一道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不一定构成家暴,如果夫妻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家暴,如果一方动手而另一方被打的,就涉嫌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


·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样处理
      通常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夫妻离婚的话,此时总少不了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很多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


·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
       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会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审理不仅能够促进司法进步,最重要地是能让社会群众在进法院旁听的同时,学习法律,达到向社会普法的目的。那么,哪些案件法院会公开审理呢?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


·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告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告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这几年,我们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错案得到了纠正,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侵权的公民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
      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为了使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抚养金。可是,现实中许多人对这一概念还不是很清楚。那么,子女抚养金给付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