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写辞职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二、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三、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四、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由此可见,辞职也是有很多流程的,在平时的工作中也应该将资料整理归档,这样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也能在离职交接时不至于手忙脚乱。不过不同的公司对于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办理流程也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对待就可以了。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一、劳动争议和解书的特征 1、双方性。劳动争议协商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无第三者介入。调解、仲裁、诉讼都依靠第三者介入并居中发挥重要作用甚至是关键作用。在劳动争议协商中,即使劳动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工会或者第三方也是...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工程是一个大工程,我国最出名的水利工程之一的就是三峡水利工程。那么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质量安全就涉及到人身安全,如果水利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质量的破损程度就是质量工程的等级划分。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是申请劳动仲裁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那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呢,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告诉您。 一、申请劳动仲...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原则上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的话,这时一般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算是对其延长工作时间的一种补偿吧。但现实中,很多单位在安排了加班之后却不发加班工资,那遇到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的意思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其他情况若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内容拓展 ...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


·解除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要什么条件
      作为用人单位享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在试用期或是转正之后都是可以行使额。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的时期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要什么条件 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