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劳动仲裁后,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超期没有支付的,单位应当按照应付金额50-100%支付加倍赔偿金,支付加倍赔偿金应当是未按照合同应当支付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关于第八十五条如何理解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指出:关于“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从性质上说属于一种类似加处罚款的执行罚措施,对于用人单位逾期不向劳动者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的,通过加收一定数额赔偿金的手段,促使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其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法定义务。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字面意思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该条款主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劳动报酬(工资、加班费、假日报酬和有酬缺勤报酬)和离职金(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大多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对其实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列举的任意一种侵权行为时,首先想到的是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以工资报酬[不含加班费]为例: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后,应依法对劳动者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在了解过程中,有些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办法对劳动者与其约定的工资的工资违反最低工资制度,在向劳动行政部门陈述的过程中随意编排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理由(比如:旷工、请事假等)。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劳动仲裁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100%支付赔偿金额。
  
  
  


·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
      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须知? 对于在烟台市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导致发生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进行诉讼前的最后一个手段。那么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须知?下面我们通过查阅烟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文件,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申请须知 1...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


·工伤鉴定结论回执单需要保留吗?
      工伤鉴定结论回执单需要保留吗? 工伤鉴定结论送达给当事人之后,会有一张送达回执,送达回执是给劳动局的,当事不需要保留,当事人只要有工伤鉴定书就可以了。 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我们每个人都终将走入社会工作,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当我们进入一家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我们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样就与单位形成了法律意义上劳动关系。但是现实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工作之后根本就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是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呢,法律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因此事...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
      一、哺乳期满辞退可以申请补偿吗?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


·企业员工职位侵权法律责任如何分担?
      有时候在企业当中部分职工并不会就自己的职责或者岗位所在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与此同时的话会造成职工侵权问题,这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那么当企业当中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企业员工职位侵权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呢,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员工职务行为侵权由单位承担赔...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一、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 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在劳动纠纷当中,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会提出这样的主张,那就是与相关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对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进行反驳的话,那么劳动者就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然在实践当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分配的,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处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现如今遇到这类纠纷,当事人都会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争议。而劳动诉讼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那到底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