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缓刑其实是高度符合我国的刑事制裁完全就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本质,通过缓刑也体现出了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宽大的政策,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够给犯罪分子一个重新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有些缓刑人员自己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一、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需要向执行机关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住宾馆。《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三、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① 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缓刑人员当然是可以住宾馆的,但是国家规定的缓刑执行期间的这部分人员不管做什么都必须要向执法机关提前的进行报告,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去住宾馆的话也得经过批准才行。缓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只是相对的受到了限制,其他平常正常的消费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事诉讼委托辩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委托辩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自行辩护贯穿于的始终,即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如果罪犯被判缓刑的话,那会同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会对罪犯的相关行为作出考察,如果没有违反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才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不过,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缓刑是有条件消灭...


·诈骗罪10年以上能假释吗
      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被告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逃脱法律制裁可能性的时候就会开始寻求能够减轻处罚的办法,而认罪就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作的事情,法院在得到被告认罪的文书之后就可以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整个案件,那么,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注意事项: “被告人认罪案件”普...


·在我国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贩毒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而此时无论具体贩毒的种类是什么、数量多少,一旦被发现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我国对贩毒的处罚,最高可以是死刑。那实践中,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刑罚方面虽然会因其年龄问题而有所减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为自己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未成年人有因自己的行为致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存在,被判刑的结局是改变不了的,那么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呢?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一、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分两种情况,一个是行政拘留,一个是刑事拘留。如果打架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打架的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九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 ...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信用卡是人们重要的财产,捡到信用卡后,人们应该及时交给银行或者公安部门。如果冒领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金额达到五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会按照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处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文章是怎么介绍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