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协议书格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协议书格式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结算方式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二、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法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劳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书基本属于同一个概念。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还有一种就业协议,它不等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准备,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 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例如签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 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开始履行,双方的行为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又临到一年的毕业季,毕业生们走出校门,找工作时,一定要记住,不能缴纳任何的费用,与同伴一起,通过正规的渠道寻找工作。劳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我们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其他的特殊条款,您一定要注意。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由于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欲得到公司的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当地认定的受理机关为了方便认定工作的开展,会要求提出申请认定的一方承担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对于无法举证的,当地社保局不会受理此认定申请。 一、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主要包...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
      我们知道,当一些企业首先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而赔偿金的支付有其具体的标准,按劳动合同解除性质不同来赔偿,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通知老板吗,有相应的补偿吗
      我们都知道,国家制度如今越来越健全,不管去什么地方,我们首先要签署劳动合同,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及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更会对用人单位的一种负责,既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公司的后顾之忧。但此刻可能就有人疑惑了,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需要通知老板吗?今天,我们就带您进...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


·证明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2、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还会有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还会有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也是会有的,因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的工伤赔偿待遇。除此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本身就要在辞职后才能拿到的。二、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


·怎么和工地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


·用人单位对辞退员工的补助怎么做账
      用人单位对辞退员工的补助怎么做账通过银行转账的补偿金,以银行回单填制凭证入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补偿金,以员工签字的领取单填制凭证入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面临着各种类型的处罚,具体的包括有行政罚款和刑事处罚。行政罚款主要是按照每个孩子每个月5000元的标准来进行,而刑事罚款,他是看是否构成我们国家的非法雇佣童工罪。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