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成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的话就会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了。应该有些职工都遇到过被提前解聘了的这种状况吧,所以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2、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首先要提醒您一点的就是不是所有情况下终止合同都有赔偿的,有赔偿是建立在我们并无过错但是被单位提前给解聘了的,赔偿的标准按照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员工在被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自己心中应该清楚具体的原因吧,所以自己没错,但是却被单位解聘了就一定要维权。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一、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作品,需要被出版的作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要求的书稿。 出书肯定首先需要有书稿,其后是符合出版要求的书稿,例如:不能有严谨出版的内容出现在书稿中。 2、正规标准书号。 号是公开发行的主要...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租赁关系当中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解除权的。只不过,为了保证租赁关系的稳定,要求必须符合情形才能解除合同。那么实践中出租人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 些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


·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方面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改生效后的合同?应该怎么更改生效后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还有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更改生效后合同的规定。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合同是双方自愿设立的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合同一经签订,就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在某些条件和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已经签订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您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了。别着急,我们在下文中...


·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


·到期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到期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一、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再现实生活中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来说都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是有义务的,我国法律上有一个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那么,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
      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您在交易的时候签订合同已经成为了习惯,合同可以让双方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且更可以保障双方违约的时候,减少一定的损失。那么,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一、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