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社会上虽然出现犯罪行为的大多数是作为个体的公民作出的,但是也不能排除有的单位以其名义危害了社会的利益而引发了严重的犯罪情节,这也是法律将单位也作为处罚对象进行规制的原因。下面一起来看看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一、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单位犯罪的概念是: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集体研究决定或者主要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刑法分则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二)单位犯罪的特征1.犯罪主体的复合性。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其本身是由自然人组成的,但又不是自然人的简单组合,“而是一种既不能脱离自然人而孤独存在,又可以在形式上先于单位成员而构成的特定组织形式。”自然人随意组合在一起实施共同犯罪,那不是法律上的单位犯罪,只是普通的自然人共同犯罪。自然人只有与单位这种组织形式相结合,且作为单位系统的构成要素起作用从属于单位,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部分。简言之,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复合的、重叠的。这种复合主体,是由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为形式,以自然人(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内容组成的特别主体。在单位犯罪的构成中,它统称为一个主体——单位,但在具体量刑时又可以一分为二,对单位和单位成员(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处刑。2.主观罪过的多样性。对于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在学术理论界一直存在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单位犯罪在主观上具有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一般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应当具有多样性,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还存在混合罪过形式。首先在意识因素上,单位对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后果预见性有明确的认识能力,这是通过单位内部的决策人员的认识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单位的整体意志体现是通过单位的决策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决策人员在行为性质的认识上是明知而为之且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还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都将反映到单位的整体意志和意识上来,这是单位犯罪罪过形式多样性的应然根据。其次,刑法关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规定对单位犯罪是适用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是其主观罪过多样性的实然根据。虽然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单位犯罪是故意犯罪,但同时也规定了少数单位过失犯罪。我国1990年9月颁布的《铁路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15条(新刑法第13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有关单位过失犯罪的立法例证,开启了我国单位过失犯罪立法的先河。另外,刑法第137条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第189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的罪过形式很难明确划定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而表现出一种二者兼有的混合罪过形式。再次,规定单位犯罪主观罪过多样性是社会发展的立法需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的增多,单位犯罪的情况愈加复杂,其主观罪过也必将呈现多样化。以法人犯罪理论、立法较为发达的英、美诸国为例,其最初有关法人(单位)犯罪的立法和判例所规制的重点之一,便是法人在环境污染或侵犯消费者利益方面的过失犯罪。所以,我们不难看出,单位过失犯罪的存在是应然的,也是实然的,不容置疑的。我们不能无视单位犯罪罪过的多样性。3.客观表现的整体性。任何一种犯罪,都是通过一定的客观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表现出来的,同样,在单位犯罪这个动态的犯罪实施过程中,所有的行为归根结底也都是以自然人作为或不作为得以客观再现的。但这种表现过程与自然人犯罪有着根本的不同,即它是以单位的整体性为基础的,个人的行为都必须体现出整个单位的意志,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单位犯罪。单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有领导、有分工、有组织的行为,无论是作为的还是不作为的,都不再是纯粹的个人目的和私利,但如果是以单位的整体意志表现出来,即为单位犯罪,否则就不构成单位犯罪。所以单位犯罪必须是以单位名义,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体现单位整体意志的或者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4.严格的法定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都必须有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即具有法定性,这在探讨单位犯罪时所不能忽视的。在我国,单位都是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组织,特别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都有一定的职权,其利用职权进行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比自然人个人犯罪更为严重,影响更大;同样,对单位犯罪的错判、错罚、滥判、滥罚,不仅有碍于单位正当职权的行使,而且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影响远大于自然人。因此,国家立法严惩单位犯罪活动时,就必须以条文明文规定的形式严格界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及范围。我们都知道,不是任何犯罪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有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才能实施,单位是不能实施的,如强奸罪、抢劫罪、重婚罪等等。所以,刑法在规定单位犯罪时大多采用“单位犯前款罪……”的明示单位列款项的特别规定,这些特别规定就更增加了单位犯罪法定的严格。由于单位作为一种社会主体有其自身与公民完全不一样的特殊性质,而使得法律对于单位所犯的罪进行处罚的时候也需要利用特别的规定进行,否则就可能因为规定不适宜而是犯罪的单位逃脱处罚。
  
  
  


·代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代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代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


·诈骗500万能判刑多久
      诈骗涉案50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提起上诉...


·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您对于各个法律规定越来越了解,我们都知道刑法总则对于犯罪的构成有很详细的规定,分析构成某个犯罪,四大构成要件是必须要分析清楚的,我们今天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虚假诉讼也就是我们您常说的报假案,一起来看看这个...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1、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是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犯罪构成是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作用不同:犯罪概念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犯罪构成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


·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
      一、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


·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一、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社会上的犯罪行为,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性质的不稳定性,所以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对于其内容在不断进行着完善与细分。对于犯罪主体来说就有不同,有着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之说。那么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下...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诈骗罪要判几年
      诈骗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诈骗行为都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毕竟法律中还规定了立案标准,就是要求在达到了规定金额之后,才能将诈骗行为定为诈骗罪。那到底法律规定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法律规定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1、个人诈骗公...


·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各个罪犯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与此同时,我国对共同犯罪也是作出了具体的划分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出来的结果就不一样。那究竟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