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应该执行。对于不执行判决书内容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执行,情节严重时,很有可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入中取出扣留部分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适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使用、转移或处分。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或就地保存,禁止任何人使用、处分或转移。查封、扣押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交有关单位拍卖、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商店等部门代为出卖或收购,以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查封、扣押的财产,用公开的方式,让买受人用竞争的方法出价,确定买卖关系,将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
  (4)搜查。
  采敢搜查措施是民事执行中最严厉的一种,目的在于查获当事人隐匿的财产以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搜查只能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进行,且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查封、扣押,并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使被执行人有隐藏财产的行为,也不得对被执行人实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员可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此措施可以适用于买卖房屋、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宅基地纠纷和土地使用纠纷。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但不允许对被执行人施以人身强制,如婚姻案件法律文书指定被执行人变更或放弃子女的监护权,交付子女的行为不能作直接强制,可以通过其他执行方式。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支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被执行人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并履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9)继续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采用上述几项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由其继续履行义务。有两种情况不适用继续执行:(1)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宣告破产还债,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2)公民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一些老赖,即使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也是不会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来执行自己的义务,这无疑会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不过,对于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是会有一定后果的,具体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上文中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套路贷从犯判多少年
      套路贷构成犯罪的,一般是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00万怎么判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00万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


·持刀伤人6年后自首判几年
      持刀伤人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六年后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自首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
      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 一、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怎么判罚? 私闯民宅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银行卡诈骗怎么处理怎样判决?
      诈骗的手段越来越丰富,随着网上银行的应用普及,银行卡诈骗受骗的例子也越来越多,银行卡通常要根据诈骗的数额的多少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辨别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按照不同的程度分别处以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主要犯罪人还要加重惩处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一、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


·非法集资会计判几年
      非法集资案件的财务会判多少年,要依据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财务人员在该案件中的定位而定,如果是主犯的,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


·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
      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 一、违法贩毒100克判多少年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